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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辽市图书馆关于新办读者证不再收取押金、已办理读者证押金退还的公告

2022-9-23 11:27| 发布者: 张雪琪| 查看: 1563| 评论: 0


尊敬的通辽市图书馆读者:

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通辽市图书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!

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,优化营商环境,充分展现通辽市图书馆新馆风貌,提升服务效能,经通辽市图书馆馆务会议研究决定,于2022925日起,新办读者证将不再收取押金。同时,对已办理读者证的押金予以退还,请读者持读者证办证时所用身份证2022925日至2023325期间,到通辽市图书馆新馆(科尔沁区柳荫路东、碧桂园凤凰大酒店东300米)办理退还押金相关手续。逾期未办则视为自动放弃押金退还,所有未退押金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上缴我市财政部门。

本公告自2022925日起执行,如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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